一、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办公室工作
(1)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和外事服务工作。
(2)负责汇总各类外宾接待情况,完成外事和港澳台事务工作简报和外事的接待、安排等工作。
(3)协助制作对外宣传资料,及外事接待用礼品。
(4)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2.校际交流
(1)对拟建立校际交流的国外、境外的大学和机构作可行性的审查、起草协议文本并安排签署等。
(2)组织、安排与境外有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的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协议规定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合作项目。
(3)负责出国出访人员的行前教育,联系公派在外师生。
3.外事接待
(1)负责联络、安排上级下达的来校参观、访问外宾的接待工作。
(2)协助其他友好单位,做好日常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
(3)接待来访国际友人、学者、参访团组等。
(4)制定接待计划,协调并安排深圳技术大学领导的涉外活动。
(5)为进一步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并规划合作项目。
4.受理深圳技术大学聘请的境外学者、知名人士为“顾问”、“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等申请。组织安排受聘仪式及相关文件存档。
5.联络、接待境外研究机构及高校来校学习的短期进修生。
6.举办国际会议:协助深圳技术大学各部门完成拟举办国际会议的申请报告,完成报批手续。协办会务及相关外事接待工作。
7.负责深圳技术大学教师赴境外培训项目
(1)与人力资源部合作落实我校教师境外培训项目,制订培训计划。负责与海外院校联络,核定课程安排,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做总结评估。
(2)对出国培训教师进行外事纪律和相关法规教育。
二、港澳台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港澳台地区工作的特殊性,严格执行和贯彻党和国家对港澳台地区的方针、政策。
2.承担港澳台地区的学者、教师和学生的接待组织工作。
3.协调和协助各院、部、所对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4.负责与港澳台地区教学和科研单位的沟通和联络。
5.配合统战部做好在校港澳台地区学生的相关工作。
三、出国出境报批室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审批规定,做好深圳技术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
2.制定长短期出国有关文件及管理细则,为出国(境)进修、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实习培训等人员办理报批手续。
3.为师生员工因私出国自费留学、探亲、旅游等提供咨询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4.负责出访专项经费审查管理及其他各项出国出境服务业务。